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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扬化学关于禁止网络销售的通知函
作者:润扬时间:2021-04-13 17:05:31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关于禁止网络销售的通知函

尊敬的合作伙伴: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产品的支持与厚爱。我公司始终秉承品质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近日,我公司发现通过淘宝、天猫、闲鱼、1688、京东、拼多多等网络销售平台销售我公司农药产品的行为,该等行为严重干扰了我公司及合作经销商的销售秩序,对我公司品牌及经销商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恶劣影响。

我司严正声明:

一、我公司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公司产品,亦禁止经销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售卖我司产品。

二、农药产品具有特殊性,销售方应具备销售资质及实体店,储存、运输及应用技术指导均需专业公司及具备专业资质人员操作,网络店可能存在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行为而无法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未经我公司授权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产品,因来源不明而存在假货的可能,我司不对来历不明的产品进行真伪鉴证,不对其真实性及用效负责,对于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产品造成之一切损失,均与我司无关,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未经我公司书面授权的组织或个人擅自在互联网络平台上展示我司产品图片、价格及出售我公司产品,均属于违反我公司意愿及违反国家关于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损害我公司利益的行为,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我公司在销售合同中已明确禁止经销商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产品,为维护渠道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各合作伙伴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对于存在通过互联网销售我公司产品情形的的经销商,须在本通知函公布之日起15日内将涉及我司农药产品全部下架。公司将对网销产品进行全面调查,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产品下架的,我公司将对有关组织和个人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出警告,取消相关支持。

二、停止对该网销产品供货,取消相关政策支持。

三、停止新产品的投放。

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取消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各位合作伙伴,健康的合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打造,我公司将从内部管控入手对防伪、追溯等方面持续优化;我公司销售人员肩负维护渠道健康发展的职责,对其负责区域内因管控不力造成的相关损失,公司将依照有关惩处措施进行处理;我公司保持对串货、网销、网供等扰乱市场行为的持续打击。

我公司在此郑重提醒:为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充分享受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请通过我司授权的正规渠道购买产品。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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